1. 延聘單位:國立中央大學科學教育中心。
2. 職位:專案講師,擔任中大表演藝術中心執行長。
3. 薪資:比照教育部教師待遇。
4. 延聘時間:101年4月1日-102年7月31日。
5. 應徵資格:具國內外戲劇研究所藝術碩士(MFA)者。
6.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1) 曾從事劇場實務工作八年以上,熟悉不同類型表演藝術
(戲劇,戲曲,音樂等)之表演、創作或製作流程,能獨立擔任藝術節策劃與執行;(2) 具
教育部部頒講師證書,熟悉大學行政作業流程;曾參與學術研究計畫者尤佳;(3) 曾參與
國際藝術節演出或製作者優先。
(戲劇,戲曲,音樂等)之表演、創作或製作流程,能獨立擔任藝術節策劃與執行;(2) 具
教育部部頒講師證書,熟悉大學行政作業流程;曾參與學術研究計畫者尤佳;(3) 曾參與
國際藝術節演出或製作者優先。
7. 檢附文件:(1) 學位或教師證書影本 (2) 履歷表 (3) 著作目錄一覽表(含演出目錄),及代
表著作(含演出作品)至多五件 (4) 相關學術研究或展演得獎紀錄 (5)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
資料。以上全部一式五份。
表著作(含演出作品)至多五件 (4) 相關學術研究或展演得獎紀錄 (5)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
資料。以上全部一式五份。
8. 送件方式:即日起至101年2月19日(日)前e-mail或郵寄至「桃園縣中壢市中大路300號
國立中央大學科教中心 收」。收件日期郵戳為準。
國立中央大學科教中心 收」。收件日期郵戳為準。
9. 本案聯絡人:陳冠婷小姐
聯絡電話:(03)422-7151轉65402
傳真電話:(03)427-1989
聯絡信箱:tinachen93@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