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antcast
Channel: 國立中央大學 National Central University- RSS訂閱
Viewing all articles
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7082

《公告》100年度「校園廢棄腳踏車清理」作業程序

$
0
0
主旨:為落實資源回收再利用計畫及避免校園廢棄腳踏車長期佔用停車位,並提升腳踏車位之週轉率,總務處即日起將進行100年度「校園廢棄腳踏車清理」作業,詳如說明,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100年度「校園廢棄腳踏車清理」作業程序:
(一)自6月13日起,發放100年度「非廢棄腳踏車識別證」貼紙。

1、各單位請以「非廢棄腳踏車識別證領取表」至事務組領取。

(1)各院、系所及中心發放對象:本單位之教職員工及未住宿校內宿舍之學生,。

(2)學務處生輔組(或宿舍管理員)發放對象:住宿校內宿舍之學生。

2、非屬校內相關單位之人員,請逕向事務組領取。

(二)「100年度非廢棄腳踏車識別證」貼紙黏貼作業,請各腳踏車車主於8月29日前完成。黏貼方式請參照「正確黏貼位置」示意圖,貼附於自有腳踏車座墊前端連桿前緣或明顯處。逾期未黏貼者,將視為拋棄所有權之廢棄物處理。

(三)8月30日至9月1日,事務組將偕同學生會代表,共同判別確認,對未貼附「100年度非廢棄腳踏車識別證」貼紙,且顯失騎乘功能之廢棄腳踏車,進行清除作業。

(四)前項腳踏車雖依規定貼附「非廢棄腳踏車識別證」貼紙,但有下列顯失騎乘功能情形者,仍將進行清除:

1、無把手者。
2、無騎乘坐墊者。
3、兩輪缺一者。
4、輪胎破損嚴重者。
5、鏈條斷裂且鏽蝕嚴重者。
6、其他依車輛之外觀,足以認定為不堪使用者。

(五)9月20日至9月21日,受理有第(三)、(四)項情形者,而遭清運之腳踏車原車主領回,該二日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13時至16時,請原車主攜帶原腳踏車車鎖「解鎖鑰匙」,於填寫認領申請表並拍照存檔後領回,逾期未領回者,視為廢棄物並處理之。

(六)9月22日,學校將挑選部份廢棄腳踏車,於修復後作為「校園愛心腳踏車」之用,相關使用辦法另行公告。

(七)9月23日,開放「廢棄腳踏車」再利用認領,是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3時至16時,可前往本校東北側「資源回收暫存場」旁樹林區依指定路線排隊,於填寫認領申請表並拍照存檔後領取自行維修使用。

(八)9月23日下午16時起,前開未被領用之廢棄腳踏車,售予本校合約資源回收商,變賣所得繳交校務基金資源回收專戶。

二、檢附100年度「校園廢棄腳踏車清理作業時程表」、「非廢棄腳踏車識別證領取表」、「廢棄腳踏車識別證黏貼位置示意圖」各乙份。

Viewing all articles
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7082

Trending Articles



<script src="https://jsc.adskeeper.com/r/s/rssing.com.1596347.js" async> </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