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中大學生字第1001210031號
公告主旨:100學年研究所新生暑期借住宿舍申請,請依公告事項辦理。
公告事項:
一、 申請對象:100學年度研究所新生(不含在職專班),因指導教授或系所要求需提前到校進行實驗、專題研究或上課者。
二、 借住期間:100年6月1日起~100年8月31日止。
三、 申請日期及住宿費用
住宿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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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申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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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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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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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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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月
(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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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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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研14舍(每寢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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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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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用
不含押金1000元,冷氣卡及網路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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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新研舍(每寢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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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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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研5舍(每寢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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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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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月
(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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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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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研14舍(每寢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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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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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新研舍(每寢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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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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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研5舍(每寢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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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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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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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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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研14舍(每寢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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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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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新研舍(每寢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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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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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研5舍(每寢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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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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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申請流程:
(一) 請填妥宿舍申請表(需有指導教授或系辦簽名、說明借住原因)、100年新生錄取證明,至宿舍服務中心辦理借住申請。
(二)申請完成後至出納組繳費。
(三)繳費完成後,憑宿舍申請表及繳費收據,於開放時間至各宿舍、傳達室辦理入住。
五、 申請地點:宿舍服務中心,曾小姐(分機57290)
六、 依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寒暑宿借住期間辦理退宿者,不退還宿舍費用,借住期間需遵守本校宿舍管理辦法之規定,若違反規定遭退宿者,將限期退宿並依規定議處。
七、 注意事項:
(一)此階段申請之住宿床位為借住性質,借住人員依開放借住期間借住宿舍,開學後未申請住宿之學生,需於100年8月31日前搬離,不得藉故逗留或霸佔床位。有申請宿舍者,需於100年8月31日前搬至新床位(續住同床位者免),未依時限進行搬遷者,本組將由管理同仁陪同清除個人物品以利下位學生進住。
(二) 搬離宿舍前需會同宿舍管理員檢查房間、陽台及浴室清潔,若未清潔乾淨或房間財產遺失、毀損者,賠償費用將由宿舍押金扣除,不足全額者,應另行償付。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