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中大學生字第1011210063
公告主旨:101學年第2學期宿舍不續住申請作業,請依公告事項辦理。
公告事項:
一、 101學年第2學期不續住宿舍者,請依以下時間、地點及申請方式辦理。
二、 申請日期:101年12月1日~101年12月28日止。
三、 申請地點:宿舍服務中心(國際學舍1F)。
四、 申請文件及方式:
(二) 將切結書繳交至宿舍服務中心。
(三) 如不便親自繳交,可以傳真方式辦理,傳真電話(03)426-3925,傳真申請者務必於傳真後親自來電詢問是否有傳送成功。宿舍服務中心專線電話:(03)426-3926。
五、 注意事項:
(一) 申請101學年第2學期不續住宿舍者,將不會收取第2學期之住宿費用,如學雜費繳費單有住宿金額,請勿繳納,並請立即與宿舍服務中心連絡修改繳費單。
(二) 逾時或未辦理不續住申請者,視同同意續住101學年第2學期宿舍,且需依規定繳納下學期住宿費用。
(三) 申請不續住者,請於以下時間搬離宿舍並完成退宿手續。
身份別 | 最後遷離宿舍時間 |
大學部學生 | 101學年第1學期宿舍關舍前 |
研究生 | 101年1月31日前 |
(四) 未於規定時間內搬離者,將視同續住101學年第2學期宿舍,並依規定辦理繳費事宜。
六、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宿舍服務中心承辦人員曾小姐,分機57290,專線電話(03)426-3926,ncu57290@cc.ncu.edu.tw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