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0 未依照學校規定期限,於8月24日前完成貼附「101年非廢棄腳踏車識別證貼紙」之腳踏車原車主,請依公告所訂時間於: 9月24日及9月25日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13時至16時,攜帶原腳踏車車鎖「解鎖鑰匙」,資源回收暫存場旁之廢棄腳踏車臨時集中場,並填寫認領申請表及拍照存檔後領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