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8/27新增課程--
課名:『創造力之理論與技巧』上課時段:四78
『創造力與多元智慧的理念與實踐』上課時段:四AB
101/8/30新增課程--
課名:『劇場製作與實作』上課時段:二78/A-114
101/8/30新增課程--
課名:『創造力與創意設計』上課時段:二AB/A-113
101/8/30新增課程--
課名:『台灣社會與族群想像』上課時段: 二56/C2-101
申請截止日期:2012/09/07
ps: 之前沒有申請上教學助理的同學,可以再度應徵這些課程!
為落實通識課程助理制度,提昇教學品質,本學期通識教育中心將延續教學助理(TA)/課程助理(CA)的申請與儲備制度。有關於教學助理(TA)/課程助理(CA)的申請與儲備制度,依據國立中央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課程暨教學助理設置辦法。
申請條件:凡中央大學在學研究生(碩、博士生)皆可申請,同學須具備基本文書處理能力,以及負責認真之態度,以完成教師託付之工作。
可申請教學助理(TA)/課程助理(CA)之課程:經由對各授課教師調查後,所需教學助理之課程,可詳見附件一 (通識課程 101_1徵求教學助理課程清單)。
申請方式:請有意願申請教學助理(TA)/課程助理(CA)的同學,並參照(附件:徵求教學助理課程清單),依照可配合之時段及興趣領域申請二個志願,填寫101_1中央通識TA履歷表,以便老師審核。最後將TA履歷表寄到
ncu3400ta@gmail.com
並上網填寫基本資料http://140.115.103.89/ta_manage/ta_prelist_update.aspx
申請時間:於2012年8月27日(一)開放,於截止日9月3日(一)後,中心助理將統一把履歷表寄給老師,由老師決定是否錄用。逾期仍然可以投履歷表至中心,待收到補寄履歷後,將補寄給老師。
核定方式:收到應徵教學助理的履歷後,通識中心會將報名履歷轉交給各授課教師,經由授課教師挑選適合的研究生並進行面談或電訪,通過面談者,將可正式成為教學助理(TA)/課程助理(CA)。
(通識中心僅受理申請登記,最終審核及錄取將由各授課教師決定。)
公告教學助理(TA)/課程助理(CA)錄取名單:
將於開學第二周周五前,於通識中心首頁公佈錄取名單。
其他申請應注意事項︰
1、教學助理(TA)/課程助理(CA)同學務必注意,須隨堂上課,因此請勿申請衝堂課程。
2、每位同學限申請二門課。寄件時請務必更改原本申請表的檔名
(例如:101_1TA申請表_姓名_課程名稱)
3、薪資部分,請見教學助理設置辦法第七條。或見清單。
4、新進TA/CA請務必於學期初參加TA工作坊。
5、附件並未列出校內系所專任教師協助開設「核心」、「通識」課程之TA需求,如果研究生希望找到與自己專業學科相近的課程擔任教學助理,可依照核心、通識課表,洽詢系所助教,並詢問該課程之授課教師之否有TA的缺額,以便找到符合自己專業知識的教學助理擔任。
附件檔案請至通識中心首頁公告區下載。
附件檔案請至通識中心首頁公告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