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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誠徵專任助理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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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1.碩士 (含)以上。
2.
熟悉電腦操作(如Word、Excel、PowerPoint)並具公文寫作能力。
3.擅長中文寫作,文字組織與邏輯思考能力佳。
4.細心且有耐心、認真負責、具備合作與溝通協調能力、工作態度積極且具有服務熱誠、肯學習者。
5.具行政事務規劃組織及籌辦研習活動之能力,擅計畫書與報告之整合及撰寫。
6.教育相關背景優先考慮。(尤以具教育行政評鑑或教育測驗評量之概念及實務經驗者佳)
 
※工作項目:
1.「學生學習成效評估推動小組」相關業務
 (1)小組會議召開與執行
   (2)規劃全校學習成效評估與評量之發展策
     略,以及後續相關機制推展
   (3)辦理全校性學生學習成效評量教育訓練
2. 本校教學單位評鑑與追蹤管考事務
3.臨時交辦及其他事項
 
※聘期
自101年9月起,一年一聘(本契約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後若表現優良得再續聘)
※待遇:
依「國立中央大學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
   給。
  
(可至http://www.ncu.edu.tw/~ncu7060/cla/cla-3.pdf
    查詢)
※應繳交資料:
1. 履歷表(含相片與自述)請使用「國立中央大學教務處約用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履歷表」。(可至http://pdc.adm.ncu.edu.tw/board/980302.doc下載)
2.自我推薦函(A4紙張直式橫書繕打,內容約1000字,須具體說明個人所具資格條件、處理前列工作項目之知能、對於執行公務之自我期許及抱負)。
3.學歷證件影本(含大學以上歷年成績單)
4.碩士論文摘要
5. 其他有利應徵之文件(如語文能力證明、辦理活動企劃書或作品文件影本)。
※甄選方式:
初審(書面審查)及面試,視初審結果擇優以電話或E-mail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函覆)
※聯絡方式:
有意者請於101822(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上述應繳交資料以掛號寄至:
320桃園縣中壢市中大路300
 
國立中央大學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收」,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
教務處專任助理
聯絡人: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蕭小姐
聯絡電話:(
03422715127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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