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教務處招生組
誠徵計畫專任助理
誠徵計畫專任助理
資格條件:
一、具學士學位者。
二、具招生考試及學校行政工作經驗者佳。
三、熟悉電腦操作(如Word、Excel、Power Point)
並具公文寫作能力。
四、具溝通協調能力、口條清晰、細心負責,且能掌握
作業時效及配合業務需要加班。
一、具學士學位者。
二、具招生考試及學校行政工作經驗者佳。
三、熟悉電腦操作(如Word、Excel、Power Point)
並具公文寫作能力。
四、具溝通協調能力、口條清晰、細心負責,且能掌握
作業時效及配合業務需要加班。
工作項目:
一、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業務。
二、招生相關事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一、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業務。
二、招生相關事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名額:
視經費額度,誠徵計畫專任助理1至2名。
視經費額度,誠徵計畫專任助理1至2名。
聘期:
自101年9月17日起,一年一聘(本契約試用期三個月,
期滿後視業務狀況及計畫需求決定是否續聘)。
自101年9月17日起,一年一聘(本契約試用期三個月,
期滿後視業務狀況及計畫需求決定是否續聘)。
待遇:
依「國立中央大學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
依「國立中央大學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
繳交資料:
1.履歷表(含照片與自述),請使用『國立中央大學教務處
約用專任助理人員履歷表』(可至
http://pdc.adm.ncu.edu.tw/board/980302.doc下載)。
2.自我推薦函(A4紙張直式橫書繕打,內容約1000至1500字
,須具體說明個人所具資格條件、處理前列工作項目之知
能、對於執行公務之自我期許及抱負)。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其他證明文件(如語文能力證明、辦理招生考試相關方案
規劃書等)
1.履歷表(含照片與自述),請使用『國立中央大學教務處
約用專任助理人員履歷表』(可至
http://pdc.adm.ncu.edu.tw/board/980302.doc下載)。
2.自我推薦函(A4紙張直式橫書繕打,內容約1000至1500字
,須具體說明個人所具資格條件、處理前列工作項目之知
能、對於執行公務之自我期許及抱負)。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其他證明文件(如語文能力證明、辦理招生考試相關方案
規劃書等)
甄選方式:
初審(書面審查)及面試,視初審結果擇優以電話或E-mail通
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函覆,另視甄試成績增列候補
人員若干名,候補期間三個月。
初審(書面審查)及面試,視初審結果擇優以電話或E-mail通
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函覆,另視甄試成績增列候補
人員若干名,候補期間三個月。
聯絡方式:
有意者請於 101年8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
理),將履歷表、自我推薦函、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其他證
明文件等,以掛號寄至「32001中壢市中大路300號 國立中
央大學教務處招生組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計畫助
理」),合者通知應試日期,不合者恕不退件。聯絡電話:
03-4227151轉57142。
有意者請於 101年8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
理),將履歷表、自我推薦函、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其他證
明文件等,以掛號寄至「32001中壢市中大路300號 國立中
央大學教務處招生組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計畫助
理」),合者通知應試日期,不合者恕不退件。聯絡電話:
03-4227151轉57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