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述之錄取結果(參看附加檔案)係依101年7月24日本校轉系所審查委員會議之決議辦理。
二、轉系錄取生請注意以下規定:
(一)依本校學則之規定,自101學年度起應正式向轉入學系辦理註冊與選課。
(二)需完成轉入學系年級所規定之修課規定及畢業條件,方得畢業,詳細資料請參考轉入年級其入學年度之教務章則所列之應修科目及畢業條件。
(三)同意錄取之降級轉系者,其在二系重複修習之年級,不列入轉入學系之最高修業年限併計。
(四)請於9月17日持原有學生證至註冊組換取新證,並於8月27日至9月21日辦妥課程抵修手續(抵修申請表請上本校教務處網站下載,網址:/www.ncu.edu.tw/~ncu7121/),逾期不予受理。
三、非錄取生仍應至原屬學系辦理註冊與選課。
二、轉系錄取生請注意以下規定:
(一)依本校學則之規定,自101學年度起應正式向轉入學系辦理註冊與選課。
(二)需完成轉入學系年級所規定之修課規定及畢業條件,方得畢業,詳細資料請參考轉入年級其入學年度之教務章則所列之應修科目及畢業條件。
(三)同意錄取之降級轉系者,其在二系重複修習之年級,不列入轉入學系之最高修業年限併計。
(四)請於9月17日持原有學生證至註冊組換取新證,並於8月27日至9月21日辦妥課程抵修手續(抵修申請表請上本校教務處網站下載,網址:/www.ncu.edu.tw/~ncu7121/),逾期不予受理。
三、非錄取生仍應至原屬學系辦理註冊與選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