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01年7月9日臺軍(一)字第
1010127837號函轉國防部101年7月5日國
作聯戰字第1010002908號函辦理。
二、來函主旨:依據國際民航組織(ICAO)與美
國聯邦航空總署(FAA)規範,太平島長度
1,200公尺,無儀降裝備,屬「簡易跑
道」,主要提供人道救援及緊急醫療後
送,並協助各部會推動南海事務等各項任
務,軍民皆適用,非單一「軍用機場」;
若使用「軍用機場」乙詞,可能引起周邊
各國過度反應。
三、請全校各單位配合辦理。
↧
「南沙太平島簡易跑道」正名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