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行政院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公告調整、增減「管制藥品之分級及品項」,如附件說明。
一、依部頒來函轉行政院「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辦理。
二、本次增列瑞吩坦尼(Remifentanil)為列管二級管制藥品。
三、增列3,4-亞甲基雙氧甲基卡西酮(3,-4methylenedioxymethcathinone,Methylone、bk-MDMA)為第三級管制藥品。
四、上述種管制藥品自101年4月6日公告日起生效。
五、依規定上網公告並通知軍訓教官授課時予以宣導辦理。
六、知會生輔祖與衛保組知悉協助宣導之。
一、依部頒來函轉行政院「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辦理。
二、本次增列瑞吩坦尼(Remifentanil)為列管二級管制藥品。
三、增列3,4-亞甲基雙氧甲基卡西酮(3,-4methylenedioxymethcathinone,Methylone、bk-MDMA)為第三級管制藥品。
四、上述種管制藥品自101年4月6日公告日起生效。
五、依規定上網公告並通知軍訓教官授課時予以宣導辦理。
六、知會生輔祖與衛保組知悉協助宣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