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宗旨
國科會為讓大學發揮本身研究能量與技術優勢,辨識出具潛力的研究成果,提高其產業價值。因此,補助本校成立萌芽功能中心,以結合校內理工、科技、商管等科系以及校外專家資源,培養校園能量。透過技術萌芽個案挖掘與篩選,進行研發成果技轉前的加值,聚焦於高價值應用,並導入商業計畫與技術並行發展之作法,以發展出未來具市場潛力之技術商品化成功。
二、計畫申請
請依中心規劃內容研提先期計畫申請書,申請作業分為先期計畫構想書與萌芽個案計畫書(內含商業發展計畫書及科技發展計畫書)兩階段。
(一)申請人資格
凡本校各院系所、實驗室及研究中心均可提出申請。
(二)申請書格式:以中文撰寫為原則
1.先期計畫構想書:請勾選所屬研究主題名稱,並填寫計畫所屬之研究領域,內容以5頁為限。先期計畫構想書格式如附件一。
2.萌芽個案計畫書:內容以45頁為限。
(三)計畫申請期間:101年2月29日至101年4月30日。
計畫構想書書面審查結果通過者,萌芽功能中心將安排萌芽個案評估複審會議審核。請最晚於101年4月13日前函送本中心,逾期送達者,本中心得不受理。
三、計畫審查
(一)先期計畫構想書
1.本中心待收到計畫構想書後,將安排個案審查會議進行書面審查。
(二)萌芽個案計畫書
1.通過複審者,得由萌芽功能中心技術經理人協助輔導完成第二階段萌芽個案計畫書後,送國科會申請萌芽個案計畫研究補助。
2.本中心將通知各申請單位,國科會萌芽個案計畫審查結果。
四、審查標準
將依計畫構想書所提之技術原創性說明、技術應用範圍及規模、技術競爭性說明、產業現況與市場需求分析、智財權分析與評估、計畫實施方法及步驟、技術商品化時程規劃及未來產業效益等指標項目內容進行審查。
五、萌芽個案計畫申請承辦單位
1.智權技轉組
(1)主要承辦人:
羅佩瑜專員,分機 57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