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條件:1.專科以上學歷電機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2.具電力工程工作相關經驗二年以上。
二、名額:正取一人,備取一人;性別不拘
三、工作內容:1.館舍水、電修繕及新建等各項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檢附資料:報名應繳證件(請以A4規格製作)
1.直式橫書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具電力工程工作相關經驗二年證件影本。
五、聯絡方式:1.限通訊報名,於101年2月15日前寄出(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應徵職務代理),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恕不受理亦不退件。
2.郵寄地址:320桃園縣中壢市中大路300號 國立中央大學總務處營繕組收,或E-mail:ncu7322@ncu.edu.tw,註明應徵職務代理。
3.聯絡人:吳小姐,連絡電話:〈03〉4227151轉57325。
六、甄選方式:1.資格審查:就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面試。
2.面試:由本校甄選委員以口試方式辦理,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甄選錄取者再由本組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
(2)本職缺錄取正取一人及備取一人〈後補有效期1個月內〉。
(3)基本待遇:依本校規定辦理。
(4)符合條件者本組將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談,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文件。
4.聘用時間:原則即日起至101年10月底止(確實日期依考試分發人員到職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