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公私場所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制度,並提昇相關污染防制專業,培訓甲級暨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協助各公私場所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以從事並管理設置場所之空氣污染防制、安全維護及緊急防治工作,進而維護環境及生態。
訓練依據: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規定及「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摘錄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公私場所,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訓練類別:「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訓練班
開課日期:101.02.11~03.18每週六、日,白天上課,
測驗日期:100.3.24、3.31(六)
訓練單位:國立中央大學
詳細報名資訊請參見簡章
空污簡章及報名表,報名資格及附上相關文件說明如下:
甲級空污第2、3款資格(研究所理工農醫、環工類),需備齊文件
1.一式二份報名表(背面貼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需親筆簽名)
甲級空污第4、5款資格,需備齊文件
1.一式二份報名表(背面貼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需親筆簽名)
3.工作經驗證明(需1~2年以上空污實務操作相關工作經驗) 需蓋上公司大小章及負責人專用章)正本自行留守,檢附影本
4.工廠登記證
5. 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
乙升甲級空污資格,需備齊文件
1.一式二份報名表(背面貼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需親筆簽名)
3.工作經驗證明(需2年以上空污實務操作相關工作經驗) 需蓋上公司大小章及負責人專用章)正本自行留守,檢附影本
4.工廠登記證
5. 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
詢問電話:03-4227151#34653
報名表正本請寄至:「32001桃園縣中壢市中大路300號 環工所辦公室陳韻竹小姐收」,並請註明報名「空污防制專責人員」訓練班
本中心網站:http://set.ev.ncu.edu.tw (環保專責人員訓練資訊)/桃園縣環保產業服務講習會環訓所網站:http://www.epa.gov.tw/training/index.html
訓練單位:國立中央大學 工學院 永續環境科技研究中心
訓練單位:國立中央大學 工學院 永續環境科技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