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目標: ㄧ、凝聚部落居民共識,營造健康安全社區。 二、降低事故傷害因子,改善社區安全死角。 三、推廣健康安全觀念,提升社區健康意識。實施期間:自101年01月01日至101年11月30日止。實施區域: 原住民族地區25個山地鄉及30個平地原住民鄉(鎮、市、區)。申請單位: 一、區域級以上之衛生醫療機構。 二、公私立大專院校。 三、經登記立案,且組織章程內明定「設立宗旨包含衛生(或健康促進)工作」之民間團體。 四、登記立案之宗教團體。申請期限:自本須知公告之日起,至11月0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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