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140.115.103.89/
為落實通識課程助理制度,提昇教學品質,本學期通識教育中心將延續教學助理(TA)/課程助理(CA)的申請與儲備制度。有關於教學助理(TA)/課程助理(CA)的申請與儲備制度,依據國立中央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課程暨教學助理設置辦法。
為落實通識課程助理制度,提昇教學品質,本學期通識教育中心將延續教學助理(TA)/課程助理(CA)的申請與儲備制度。有關於教學助理(TA)/課程助理(CA)的申請與儲備制度,依據國立中央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課程暨教學助理設置辦法。
申請條件:凡中央大學在學研究生(碩、博士生)皆可申請,同學須具備基本文書處理能力,以及負責認真之態度,以完成教師託付之工作。
可申請教學助理(TA)/課程助理(CA)之課程:經由對各授課教師調查後,所需教學助理之課程,可詳見附件(通識課程 991 徵求教學助理課程清單)。
申請方式:請有意願申請教學助理(TA)/課程助理(CA)的同學,並參照(附件:徵求教學助理課程清單),依照可配合之時段及興趣領域申請二個志願,填寫1001中央通識TA履歷表,以便老師審核。最後將TA履歷表寄到
申請方式:請有意願申請教學助理(TA)/課程助理(CA)的同學,並參照(附件:徵求教學助理課程清單),依照可配合之時段及興趣領域申請二個志願,填寫1001中央通識TA履歷表,以便老師審核。最後將TA履歷表寄到
ncu3400ta@gmail.com
申請時間:於2011年8月2日(二)開放,並於8月25日(四)截止報名。(後續申請者,將補寄履歷給老師,由老師決定是否錄用)
核定方式:報名截止後,通識中心會將報名資料轉交給各授課教師,經由授課教師挑選適合的研究生並進行面談,通過面談者,將可正式成為教學助理(TA)/課程助理(CA)。
(通識中心僅受理申請登記,最終審核及錄取將由各授課教師決定。)
(通識中心僅受理申請登記,最終審核及錄取將由各授課教師決定。)
公告教學助理(TA)/課程助理(CA)錄取名單:
將於開學第一週周五前,於通識中心首頁公佈。
將於開學第一週周五前,於通識中心首頁公佈。
其他申請應注意事項︰
1、教學助理(TA)/課程助理(CA)同學務必注意,須隨堂上課,因此請勿申請衝堂課程。
2、每位同學限申請二門課。寄件時請務必更改原本申請表的檔名
(例如:1001TA申請表_姓名_課程名稱)
3、薪資部分,請見教學助理設置辦法第七條。或見清單。
4、新進TA/CA請務必於學期初參加TA工作坊。
5、附件並未列出校內系所專任教師協助開設「核心」、「通識」課程之TA需求,如果研究生希望找到與自己專業學科相近的課程擔任教學助理,可依照核心、通識課表,洽詢系所助教,並詢問該課程之授課教師之否有TA的缺額,以便找到符合自己專業知識的教學助理擔任。
1、教學助理(TA)/課程助理(CA)同學務必注意,須隨堂上課,因此請勿申請衝堂課程。
2、每位同學限申請二門課。寄件時請務必更改原本申請表的檔名
(例如:1001TA申請表_姓名_課程名稱)
3、薪資部分,請見教學助理設置辦法第七條。或見清單。
4、新進TA/CA請務必於學期初參加TA工作坊。
5、附件並未列出校內系所專任教師協助開設「核心」、「通識」課程之TA需求,如果研究生希望找到與自己專業學科相近的課程擔任教學助理,可依照核心、通識課表,洽詢系所助教,並詢問該課程之授課教師之否有TA的缺額,以便找到符合自己專業知識的教學助理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