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圖書館修訂公用研究室申請方式,公告即日起實施。
說明:修訂後申請方式如下,請參照。
一、一般申請方式:線上預約+可續借1次(書名:研究小間)
1. 受理臨櫃申請及線上預約,有效預約保留3日,依系統紀錄遞補。
2. 每次借用至多以7天為限,可於到期前2日內線上續借。
二、專案申請方式:書面申請
1. 借用研究室需超過7天者,需提出專案申請並繳附指導老師(計畫主持人)簽章之論文計畫大綱或計畫申請書(表)影本。
2. 依校曆公告,於每學期及暑假開始日5日內,受理統一申請、候補及臨櫃繳件。
3. 最長使用期限至該申請學期或暑假最後一週之週五為限。
三、注意事項:
1.申請研究小間前,請先詳閱圖書館閱覽管理規則、公用研究室使用規則,
若違反規則,本館得中止其使用權,並重新分配供其他申請人使用,不得有任何異議。
2.申請資格:本校專任教師、客座研究人員、學生。
3.分配原則:
(1) 一般申請:依預約或申請次序由系統自動分配及通知,保留3日由申請本人領用,逾期未領用則自動由下一位申請者遞補。
(2) 專案申請:依申請次序分配,並以公務教學或有共用人者為優先。
(3) 公務教學用途不受統一申請之時間及期限規範,本館依現況核可。
4.使用注意:核可後親持借書證至借書櫃台領取研究室證件,憑該證至服務台換領鑰匙。
5.諮詢單位:圖書館典閱組,分機57417,信箱:cirlib@ncu.edu.tw。